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清城区“灯塔”大学生普法
宣传志愿服务队开展合作共建活动
时间:2023-11-16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叶思彤点击数:
11月13日晚,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清城区“灯塔”大学生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合作共建活动启动仪式在求是厅举行,清城区文明办副主任谢鹏杰、“灯塔”志愿队负责人邹泰然律师、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曾树桂和教师代表、16877太阳集团方圆法制社成员、广东金融学院学生代表等共80余人参加活动。
清城区“灯塔”大学生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项目由清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清城区志愿服务促进中心主办,共青团清城区委员会、清城区志愿者联合会协办,志愿服务队开展的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为大学生提供宣讲法律政策的社会实践平台,向清城区群众普及最新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群众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为更好地推动和服务该项目,共同打造师生社会实践平台,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清城区“灯塔”大学生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携手开展合作共建活动,思政教师担任志愿服务项目导师,并聘请志愿队负责人邹泰然担任法治辅导员。
在启动仪式上,曾树桂、谢鹏杰分别致辞,并向法治辅导员和志愿服务项目导师颁发聘书。邹泰然从“为什么”和“怎么做”两个角度介绍了“灯塔”大学生普法项目,方圆法制社指导老师叶思彤阐述了双方合作计划。方圆法制社成员、“灯塔”服务队队员以演讲、情景剧的方式展现了精彩的普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