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严禁:
1.严禁拉票贿选。2.严禁买官卖官。3.严禁跑官要官。4.严禁违规用人。5.严禁干扰换届。
17个不准: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
2.不准贿赂代表。
3.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拉票贿选,直接破坏民主规则,严重影响选举公正。
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索取、收受贿赂。
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12.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1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主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5.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16.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17.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5个一律:
1.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
2.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
3.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
4.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