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Y-JWC-W015(A/0)
16877太阳集团职业技能考证与培训管理办法
(二O一四年五月修订 征求意见稿)
为适应社会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与企业技术升级对在岗员工岗位技能提升的需求,确保我院“双证书”制度的顺利实施,结合当地区域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对“16877太阳集团职业技能考证、考前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二○○七年十二月)进行修订,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学院内涵建设。
一、适用范围
(一)面向校内学生
面向校内学生的培训主要是指专业职业技能考证与考前培训(不包括广东省高等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水平、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和大学英语A、B级等考证等非专业的职业技能考证与培训)。
(二)面向社会
面向社会的培训是依据市场需求开办的各种各类培训班,包括二级院(系)独立举办的培训班、校企合作举办的培训班和学院接受企业或行业委托的培训班三种形式。
二、基本原则
专业职业技能考证与培训实行申报制,无论什么情况未经审批,任何个人或部门均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证培训班。培训收费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
三、申报与审批
(一)申报
1、申报的程序
二级院(系)在实施培训前15天,以书面的形式向教务处(受理面向全日制在校生的职业技能考证培训)或继续教育学院(受理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考证培训)提交书面申请书,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申报提交材料
各二级院(系)提交培训申请的材料包括以下几个:第一,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课时、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使用教材、培训管理、培训师资、必备教学设施设备、收费标准等);第二,《16877太阳集团职业技能考证培训审批表》一式三份;第三,培训申报附件,面向全日制在校生的培训需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企业联合或受企业委托的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考证培训需附校企联合培训协议书或企业委托培训书。
(二)审批
各二级院(系)将申报材料上交到教务处校企合作办或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进行审核,报送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并在5个工作内(特殊情况例外)将审批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四、组织与管理
(一)培训管理
学院教务处和继续教育学院分别对面向全日制在校生、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考证培训培训履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的职能。二级院(系)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单位,具体工作包括职业技能培训的宣传、报名、培训方案的制定、师资组织、教学实施,以及生活、安全、来往交通等方面的组织与管理。各二级院(系)在组织职业技能考证和考前培训中,不得做虚假宣传,如因不实宣传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院单位领导的责任。
1、组织报名
所有技能资格证的考证培训报名、填表、培训与考试(技能鉴定)时间安排、考证资料综合等工作,均由培训班开办单位(部门)负责。学生(学员)的考证报名、填表等工作完成后,汇总移交给教务处校企合作办,统一到人社局或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考证鉴定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2、证书办理
职业技能资格证考试(鉴定)工作完成后,培训班开办单位(部门)将考试(鉴定)已合格学生(学员)有关办证的各种资料移交给教务处校企合作办,统一送人社局或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考证鉴定部门办理职业技能资格证。面向社会的种类培训由继续教育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统一办理。
3、证书发放
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由培训班开办单位(部门)到教务处校企合作办统一领取,其它培训证书到继续教育学院统一领取,并由培训班开办单位(部门)负责向学生(学员)发放。
(二)经费管理
各类培训的经费管理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由学院财务处按财务制度统一代收代支。
1、非赢利性考前培训
校内学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职业技能证书属于人才培养的一部分,属教学计划内的考证,不得进行考前的赢利性培训。若需举办考前培训班,原则上不允许收取学生费用。如有特殊情况(行业部门规定在考证前要进行培训),但考前培训总课时不超过24学时,收费标准每节课不得高于2元/人,经学院审批后实施,按学院相关规定计提及支配培训收入。
2、赢利性考前培训
校内学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职业技能证书之外的职业技能考证,可根据实际开办考前培训,但必须遵守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学生参加。考前培训总课时数不得超过30个学时,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收费标准,经学院审批后实施,按学院相关规定计提及支配培训收入。
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证书考前培训,可根据市场价格收取培训费用,按学院相关规定计提及支配培训收入,但不能以任何行政手段向在校学生推介培训。
3、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按照主管部门通知的标准执行,经学院审批后实施,按学院相关规定计提及支配培训收入。机考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由各二级院(系)与支付信息科技系机房的服务与管理人员的费用。
(三)档案管理
每次培训工作结束后,培训计划、课程表、学员花名册、考试成绩以及职业资格证的发放登记表等材料,装订成册后由组织培训的部门保存,并将电子文档及汇总表交教务处校企合作办或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备案和存档。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教务处和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1、《16877太阳集团职业技能考证培训审批表》(QZY-JWC-R048)
2、《清16877太阳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统计表》(QZY-JWC-R049)
附件1:QZY-JWC-R048
16877太阳集团职业技能考证培训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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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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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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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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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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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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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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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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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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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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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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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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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工种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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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用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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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教师与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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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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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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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考证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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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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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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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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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地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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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鉴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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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费(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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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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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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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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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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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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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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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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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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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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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证机构(选一单项):人事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企业/其他
2.鉴定地点(单一选项):校内/校外
附件2:QZY-JWC-R049
16877太阳集团 学年度第 学期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统计表
二级院(系): 专业、年级: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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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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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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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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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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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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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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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获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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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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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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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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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级别(选一单项):省/市
2.发证机构(选一单项):人事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企业/其他
3.鉴定地点(单一选项):校内/校外。